
【引言】法务会计论文【精品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法务会计论文 篇一(一)法务会计师如何识别企业信息化流程与内控存在的问题
信息化环境下实行的是流程化的管理,通过优化流程结构,业务流程与过去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对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的影响最大。例如,信息化环境下,通过整合从采购到付款、订单的获取到发票的开出等不同职能部门的业务,形成了集中、单一的数据库,简化和压缩了过去跨部门的审批流程。在这种情况下,手工环境中用于企业内部控制的许多审计线索在信息化引入后消失了。此时,如果信息化管理中没有实施有效的控制,未经授权的业务就有可能进入系统而不被发现。信息化环境下的数据高度集中于电子数据处理部门,如果没有适当的控制,可以很便捷地浏览、拷贝、删除和篡改,风险极高。如果企业未能制定或有效执行管理制度或操作流程以保障信息化系统的安全性、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可能导致系统数据表字段录入内容错误或记录时间滞后。如果企业对录入或审批岗位的职责缺乏控制,且数据库设计未能完全满足数据完整性约束,可能导致系统数据表字段录入内容错误或缺失。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新增模块上线时,如果财务、物资等业务模块基础数据录入不正确,可能导致系统数据表字段录入内容错误。如果超级用户(或系统操作员)的权限配置不合理,没有对应的日志等机制对其进行有效监督,按相关业务部门的意图删除业务数据,可能导致系统数据表记录条数不全。此外,如果企业采用自行运维方式(特别是运维部门和某重要业务部门同属一个领导分管时),相关业务部门可能篡改业务数据,导致系统数据表字段内容错误;篡改供应商、分销商和客户等业务模块静态基础数据,导致系统数据表记录内容违规;篡改计算规则方面的业务模块静态基础数据,导致数据表计算结果错误。系统的内控功能是否恰当有效,数据关联关系是否合理正确,都将直接影响到系统输出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上述这些内部控制及运作流程存在的问题是信息化环境下法务会计师在鉴定会计数据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如果其自身对这些流程及知识点不熟悉,就很难对鉴定对象的电子数据进行识别,从而不利于司法鉴定工作的最终完成。
(二)法务会计师如何适应企业的ERP软件
信息化环境下的ERP系统一般都是采用商品化的软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复杂配置,甚至还要经过适当的二次开发。软件功能与企业需求的契合程度,从国外引入的软件对中文界面以及中文数据的支持程度等,都将影响财务会计软件的正常运行。此外,ERP软件上线之初,用户使用的熟悉程度较低,可能导致业务处理差错率较高、系统数据表字段内容错误等风险。根据ERP的应用规模,可以将其划分为多地点多组织ERP和单地点单组织ERP。多地点多组织ERP一般针对大型企业集团开发,也被称为大型ERP,主要适应集团下属众多公司管理集成的需要。大型ERP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在一年以上,实施对象的业务种类也比较多,内部核算关系复杂,一般集团公司的ERP项目属于大型ERP项目的范畴。大型ERP项目包括项目组、企业相关部门,还包括其他相关企业,难度较大,其流程再造涉及到相当多的部门,且力度较深。单地点单组织ERP主要面向中小企业,适应单个组织应用ERP的需要,也称为小型ERP。中小企业的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工程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中小企业对于自身的ERP项目都给予了相当的重视。资料显示,未来几年内中小企业信息化市场将以ERP应用为主导,我国中小企业对ERP的需求是巨大的。目前,在中国市场上应用的ERP产品较多,代表性的有浪潮、Oracle、SAP、用友、金蝶和金算盘等厂商的产品。尽管这些ERP软件都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数据结构及程序设计,但在相关操作细节上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比如,在科目编码上,用友软件采用的是“定位定长法”,而金蝶软件采用的是“不定位定长法”。两种方法各有其优点与缺点,法务会计师如果不对这些细节深入了解,在获取的鉴定对象是电子数据时,就会出现很多代码错误,导致数据采集不成功。另外,国外的ERP软件与国内的ERP软件在审查线索的设计上也存在差异。像SAP的软件,对于相关的会计凭证或账簿的修改,都要留下痕迹,而国内的很多ERP软件,对于会计凭证或账簿都有“无痕迹修改”功能,如果法务会计师采用同样的思路及流程去检查国外和国内的ERP软件,就很可能出现对软件的检查风险。
(三)法务会计师如何挖掘与分析大数据
“大数据”是当下最时髦的IT行业词汇,随之而来的数据仓库、数据安全、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围绕大数据商业价值的利用逐渐成为行业人士争先追捧的利润焦点。大数据技术的战略意义不在于掌握庞大的数据信息,而在于对这些含有意义的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换言之,如果把大数据比作一种产业,那么这种产业实现盈利的关键在于提高对数据的“加工能力”,通过“加工”实现数据的“增值”。以往大数据通常用来形容一个公司创造的大量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数据,而提及“大数据”,通常是指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即通过收集、整理生活中方方面面的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挖掘,进而获得有价值的信息,最终衍化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未来,数据可能成为最大的交易商品。但数据量大并不能算是大数据,大数据的特征是数据量大、数据种类多、非标准化数据的价值最大化。因此,大数据的价值是通过数据共享、交叉复用后获取最大的数据价值。由此可见,未来大数据将会如基础设施一样,有数据提供方、管理者、监管者,数据的交叉复用将大数据变成一大产业。据统计,当前大数据所形成的市场规模在51亿美元左右,到2017年,此数据预计会上涨到530亿美元。面对海量的大数据,法务会计师如何从中挖掘到与司法鉴定对象相关的信息,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另外,在现代的大数据中,更多的是非结构化的数据,传统常用的量化分析方法难以派上用场,亟待设计新的数据分析方法。
二、信息化环境下的障碍探究
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对各行各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法务会计师在我国尚是一个新兴的职业,还没有完全适应传统的手工会计舞弊检查,就被动地进入了信息化时代,其遇到的障碍不言而喻。
(一)手工环境下思维与方法的刚性依赖
当前的法务会计师或司法会计鉴定人,大部分来自于职业会计师界,接受的大都是传统的会计教育,尽管已经身在信息化的浪潮中,其生活也受到了信息化的冲击,但职业操作上很多仍然停留在手工会计的思路阶段。这一方面受制于专业知识更新的效果,另一方面更多的是受到传统思维刚性依赖的影响。用手工环境下的检查思维模式去鉴定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信息系统,自然是很难应付,更不能指望鉴定出优质的结果了。
(二)与信息化相关的司法鉴定法规与指南的建设不足
目前,我国司法会计鉴定界还没有一部与信息化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2010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正式的《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此处隐藏18780个字……才需要,缓解单一专业的就业压力,除了积极申办本科层次的法务会计专业以外,可以尝试多元化培养模式,如在财经类院校的会计学或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第二学位;为增强学生的发展后劲,可以像国外一样,实施本硕连读制度,在本科阶段主修会计学三年专业,在硕士阶段主攻法学科和实践应用三年;实施硕博连读制度,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偏重法学和交叉融合性研究,培养出真正的法务会计高端人才。
二、探索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新模式
近年来,随着高校生源大战序幕的拉开,增设新专业竞争加剧,高效率的办学需要不断改进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各类高校纷纷创立“国内学历教育+国际执业资格教育”、“国内学历教育+国外学历教育”(2+2或3+1、3+2等)、校内跨学科或跨专业的“2+2”或“3+1”、本学科“创新人才基地班”、“国(境)外高校交换生”等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实践均取得了较好效果,获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同。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胆改革和探索,有针对性地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了其职场竞争力和职业迁移能力、扩大就业适应性。可以尝试借鉴的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国外职业资格考试与专业教育结合培养模式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拓宽思路,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借鉴ACCA/CGA等在国内高校的办学成功经验,尝试探索学历教育与ACFE(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职业资格教育相结合模式。本科阶段学习的第一要务是厚基础、宽口径、重思想、强能力,以专业素养教育为主,有的专业课直接对接ACFE的职业资格考试内容,抢占先机,凸显法务会计专业特色,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学历专业教育与社会实践需求脱节问题,以适应市场变化对特殊人才的需要。
(二)探索国内与国际合作办学模式
目前,经济全球化,市场竞争国际化,国外大学积极抢滩中国的教育阵地,为了充分体现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教育的“国际化”并不断扩大队伍,我们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战略眼光,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与国外有专长的大学合作,联合培养法务会计高层次人才。具体可以推行国际化“2+2”、“3+1+1”、“4+1”等培养模式以及“国(境)外高校交换生”等人才培养模式等。
(三)校内跨学科基地班培养模式
现在许多院校都按大类招生,可以在本校的会计学专业与法学专业搭建一个“2+2跨学科专业平台”,由学生自主选择未来的发展方向,还可以组建“创新法务会计人才基地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实验班,推行全新教学法,设置综合性较强的特色系列课程。此外,有条件时不妨借鉴重点大学的办学经验,采取本硕连读或硕博连读模式,即本科阶段完成会计学教育,法学科放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完成。美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表现为:要么仅限于开设舞弊调查与白领犯罪调查一门或几门法务会计相关的课程,涉及有关诉讼支持的培养计划较少。据调查,已有17所高校开设了法务会计课程,向学生系统、全面传授法务会计知识,其中有5所高校开展了法务会计本科教育的尝试,还有两所高校同时开展法务会计本科和硕士学位教育,其他高校多数只开展法务会计硕士学位教育。而大多数高校都设置了入学门槛,如工作经历、相关预备知识和学历要求等,主要教育对象为在职或在校生,主要教育形式为远程教育和全日制教育。开出法务会计课程的绝大多数是经济学院和会计学院,少数高校由法学院承担。
三、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就业遇到的尴尬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需求巨增,新兴行业越来越多,学科划分也日渐细致,科学研究及各领域拓展急需一些有学科专业交叉融合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市场调查研究和社会实践显示,法务会计人才大有可为,如各级财政、税务、物价部门,公检法、纪检审、银行、企业等都需要既懂法律,又精通业务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目前,法务会计专业的毕业生总体上很受欢迎,但在就业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尴尬。有些单位在招聘时,要么招纯法学的,要么招纯会计学的。从每年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专业要求看,要么是延续多年以前的专业类别要求,要么有新类别出现,但并没有单独设置法务会计这一类别,对专业要求也没有添加到新增加的目录中,学生如果选择要报考公务员,只能走法学系列,要去企业单位就只能选择会计学,可实际毕业时不可能同时拿两个学位,所以学生往往很纠结,到底要拿哪个专业的学位。笔者认为,国家人事部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与时俱进,根据有效需求,及时地更新招录专业目录和进行岗位设置更新。政府部门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发挥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高校也有责任千方百计扩大宣传和影响,有效推介复合型人才深入各行业基层,利用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机会和招聘会及网络舆论宣传阵地,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借助政府和社会舆论宣传和网络信息强力推进法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法务会计与舞弊审计的辨析
近年来,国内外资本市场上的企业财务造假、会计舞弊以及高级管理层犯罪案件此起彼伏,由此对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的需求日益兴盛,刺激国外的舞弊审计研究迅速升级。而在特别复杂的经济案件中,单凭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唯一手段是无法完成的,经常是双方交叉并联合作战,优势互补才能顺利结案。法务会计的产生和具体内容与舞弊审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而许多著作和学者经常将两个词交叉使用,或者混为一谈,事实上,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虽然有相同之处,但也存在着差异,详细了解两者的异同,合理安排,使两者相互配合协作,有利于在调查舞弊案件时使两者的优势最大化,促进反舞弊事业的发展。例如,美国“世通”公司董事会在知道发生财务舞弊欺诈案后,立即成立了包括前联邦总检察长、审计人员、律师等专业人员在内的“特别委员会”展开独立调查,聘请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执行部门前首脑提供咨询,共同解决财务欺诈导致财产被非法侵占案件中的财务、法律、会计等问题。在这之中,审计人员对账务进行舞弊审计,而前检察长、律师、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前首脑则相当于法务会计人员,对于账务资料提供法律方面的专家意见,支持诉讼,两者相互配合,共同解决财务欺诈案中的会计、法律问题。
(三)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课堂教学案例建设
法学科与会计学科的最大共同点在于实践性强,为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应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还可聘请校外兼职教授定期来校讲学,如聘请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法务会计专家授课。以往单纯的法学或会计学课堂教学也有许多案例可以穿插学习示范,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案例素材获取都较为便利,也好编制成案例库。但是法务会计的课堂教学,包括教材编写却比较困难,成型的案例几乎没有完整的,这就需要教师深入实际去发现挖掘,并组织课程组员抓住办案机会,团队式合作,不断反复实践探索法务会计调查与诉讼,再凝练提升编制成适合课堂教学的案例资料,供学生熟悉操练学习之用。
(四)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实践教学
你也可以在搜索更多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其他法务会计论文【精品多篇】范文。